今天是2024年6月8日 星期六,歡迎光臨本站 

合肥市通知公告

市場局關于兌現2022年度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幹政策部分條款的通知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機頁面(miàn)二維碼 2023/5/19     浏覽次數:    

各有關單位:

根據《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幹政策措施》(合高管〔2022〕39号)文件要求,現組織申報标準化、檢驗檢測與認證認可部分政策條款兌現,具體事(shì)項通知如下:

一、申報主體

工商、稅務、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,财政收入級次在高新區,并在高新區持續經(jīng)營。

二、申報程序

申報單位須首先登錄高新區财政涉企系統:ttp://218.22.24.37:8088/hfgxcyfc/public/cyfcw/login在系統首頁的“申報通知”欄目中找到市場監管局發(fā)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,進(jìn)行申報即可(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闆的,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闆下載即可),然後(hòu)點擊下面(miàn)的我要申報,即可申報項目。

三、申報内容

(一)第20-9條:支持企業開(kāi)展試點示範

1.政策條款:支持企業開(kāi)展試點示範。對(duì)獲得國(guó)家級、省級技術标準創新基地的,分别給予 30 萬元、15 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對(duì)獲得國(guó)家級标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,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對(duì)獲得國(guó)家級、省市級标準創新貢獻獎項目獎(排名前三位)、組織獎、個人獎的,分别獎勵 10 萬元、5 萬元。

2.申報條件: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獲得且地址在高新區。

3.申報材料:

(1)政策兌現申報表;

(2)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;

(3)相關項目通過(guò)驗收批準文件、證書等材料。

(二)第20-10條:鼓勵承接标準制定工作

1.政策條款:鼓勵承接标準制定工作。對(duì)承擔國(guó)際專業化技術标準委員會(huì)、分委會(huì)、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,每家給予 50萬元、25 萬元、15 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對(duì)承擔全國(guó)專業化技術标準委員會(huì)、分委會(huì)、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,每家給予25 萬元、15 萬元、5 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對(duì)承擔安徽省專業技術标準委員會(huì)、分委會(huì)的秘書處工作的,給予 8 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
2.申報條件: 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承擔相關工作。

3.申報材料:

(1)政策兌現申報表;

(2)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;

(3)市級以上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、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(huì)或ISO、IEC、ITU等下達的正式批準文件複印件;

(4)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效開(kāi)展工作的相關證明資料、工作總結等。

(三)第33-4(2)條上台階獎勵,對(duì)區内優質企業結合其對(duì)區貢獻給予上台階獎勵,每上一個台階獎勵一次,獎勵不超過(guò)财力貢獻。

1.政策條款:對(duì)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,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 萬元(集成(chéng)電路、軟件測試行業達到 500 萬元)且當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(guò) 20%的服務機構,給予最高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
2.申報條件:

(1)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或認證機構資質認定證書;

(2)2022年全年,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,且較2021年營收收入增速超過(guò)20%,需經(jīng)第三方财務審計。

3.申報材料:

(1)政策兌現申請表;

(2)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、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複印件;

(3)近三年納稅申報表;

(4)近兩(liǎng)年第三方财務審計報告。

(四)第39-2(2)條支持檢驗檢測服務業落戶

1.政策條款:支持檢驗檢測服務業落戶。加快檢驗檢測認證産業和國(guó)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發(fā)展,對(duì)新注冊成(chéng)立和持續投資的檢驗檢測機構,且設備投資總額在 100 萬及以上的,

給予設備投資額 5%的一次性補助,最高補助 20 萬元。對(duì)新入園且主營業收入達到 1000 萬元的機構,結合對(duì)區貢獻,最高給予 5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。

2.申報條件:

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投資獎補:

(1)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;

(2)2022年機構檢驗檢測設備投資額達100萬元的,需經(jīng)第三方财務審計。

新入園機構獎補:

(1)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;

(2)2022年新注冊登記或遷入合肥高新區,且2022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(含)以上,且未享受過(guò)本條款獎補的,需經(jīng)第三方财務審計。

3.申報材料:

(1)政策兌現申請表;

(2)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、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複印件;

(3)反映機構設備投資的提供設備購置合同、發(fā)票、付款記錄、設備購置專項審計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;

(4)反映新入園的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務審計報告。

(四)第39-2(3)條鼓勵檢驗檢測服務業發(fā)展

1.政策條款:鼓勵檢驗檢測服務業發(fā)展。對(duì)企事(shì)業單位將(jiāng)檢驗檢測認證業務發(fā)包給區内機構的,按當年實際檢驗檢測認證費用的 10%給予補助,補助不超過(guò)其當年對(duì)區貢獻的 50%。

2.申報條件:企業將(jiāng)檢驗檢測業務外包給區内檢驗檢測機構

3.申報材料:

(1)政策兌現申請表;

(2)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;

(3)反映檢驗檢測業務外包的合同、付款憑證、發(fā)票或非稅收入票據、檢驗檢測報告等材料。

四、申報要求

1.請仔細閱讀政策兌現通知,按要求及時提交申請及相關政策材料。

2.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,與申報紙質材料一緻,并保證材料内容清晰可見。

3.申報紙質材料按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(chéng)冊,沿長(cháng)邊采用訂書機或膠裝方式裝訂,不得以文件夾等松散形式裝訂,無需另增封面(miàn)。

4.申報單位須對(duì)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真實有效負責,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、監督,如有違法違紀行爲,將(jiāng)承擔一切責任并退還(hái)政策資金。情節嚴重的,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。

5.政策兌現單位自收到本次申請政策資金之日起(qǐ),5年内工商、稅務、統計關系不遷出高新區,否則將(jiāng)退還(hái)本次享受政策資金。

6.申報單位應保證财政系統内普惠政策兌現銀行賬戶信息完整、正确,以免影響資金撥付;如發(fā)生企業名稱變更,應及時提供變更證明材料。

7.系統申請填報時間:即日起(qǐ)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7點,網絡系統填報技術支持電話:4006655990。

8.紙質材料提交時間:2023年5月19日-6月2日提交1份紙質版材料至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區管委會(huì)12樓1222室,咨詢電話:0551-65869506

附件:政策兌現申請表.docx

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

2023年5月19日

返回上一步
打印此頁
在線咨詢
在線客服:
18556526687

請掃描二維碼訪問手機站

[向(xiàng)上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