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通知公告
根據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《關于修訂<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蚌科〔2020〕11号 )文件精神,按照《關于開(kāi)展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第三方服務機構備案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經(jīng)機構自主申報、資格審查等環節,現將(jiāng)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第三方服務機構備案名單予以公布(含2020年有效的服務機構)。
請各服務機構加強自身建設,切實提高服務能(néng)力,爲我市企業提供優質服務。經(jīng)備案的機構須按照《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》,接受企業以科技創新券支付相關費用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第三方服務機構,若不使用科技創新券支付相關費用,也可以自主選擇名單外的第三方服務機構。對(duì)因機構資質不達标等問題導緻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未通過(guò)的,將(jiāng)取消機構備案資格,并不予兌現科技創新券。
附件:蚌埠市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第三方服務機構備案名單.xls
2021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