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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通知公告
各縣經(jīng)信局、區(管委會(huì))科經(jīng)局:
根據工信部《關于報送2023年符合環保裝備制造業規範條件企業的通知》要求,請你們組織符合相關規範條件的企業按照自願,通過(guò)“工業節能(néng)與綠色發(fā)展管理平台”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)提出申請,審核後(hòu),提出推薦意見于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至市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局,同時報送紙質材料1份。
特此通知。
2023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