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通知公告
區内各相關企業:
現組織開(kāi)展2022年四季度商貿服務業超産激勵政策申報兌現工作,有關事(shì)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主體
除有失信行爲信息(有效期内)的,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内注冊且主體稅種(zhǒng)在本市繳納的企業,申請的項目原則上須在本市範圍内組織實施。
二、申報、審核及兌現程序
本通知兌現嚴格按照“企業申報、部門初審、聯合審核、媒體公示、政府審批”流程辦理,并接受監察、審計依法監督。
(一)申報時間
本通知政策條款申報時間爲2023年1月13日— 2023年2月15日,以合肥市産業政策綜合服務平台中發(fā)布的通知爲準。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,逾期沒(méi)有申報,視爲自動放棄,市商務局將(jiāng)不再受理。
(二)申報方法
企業單位申報主體首先登錄合肥市産業政策綜合服務平台(hfcyzc.hfceloan.com),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,完成(chéng)注冊;其次對(duì)照自身經(jīng)濟類型及發(fā)展實際,訂閱相關政策條款,并詳細閱讀申報通知,提前做好(hǎo)申報準備工作;再次是關注合肥市産業政策綜合服務平台中發(fā)布的通知要求,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、完整的申報材料,并關注縣(市)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商務主管部門及市商務局審核意見,及時完善申報材料。各縣(市)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分配的用戶名登錄對(duì)申報材料進(jìn)行審核。
(三)兌現流程
1.企業通過(guò)“合肥市産業政策綜合服務平台”進(jìn)行網上申報,并提供紙質申報材料2套報縣(市)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商務主管部門。
2.縣(市)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商務主管部門在政策申報截止日之後(hòu),3個工作日内完成(chéng)資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實,并由申報主體在2個工作日内補充完善,縣(市)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商務主管部門與轄區稅務部門核對(duì)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真實性、準确性,提交審核意見,同步完成(chéng)“合肥市産業政策綜合服務平台”審核,報送簽署明确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申報材料1套。
3.市商務局統籌彙總各縣區審核情況,提出審核意見提交聯合審核小組按照《合肥市推動經(jīng)濟高質量發(fā)展政策聯合審核導則》規定開(kāi)展聯合審核。聯合審核結果在“中國(guó)·合肥”門戶網站、市商務局網站、合肥市産業政策綜合服務平台上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、項目、對(duì)應條款、申報金額、核定金額等。公示期5天。公示無異議或對(duì)異議複審後(hòu),由市商務局報市政府審批。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5個工作日内(需财政複審的除外),根據資金預算安排,將(jiāng)政策資金下達或撥付至市商務局或相關縣(市)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财政局,再由其撥付相關企業。
三、具體條款、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
(一)支持限上批發(fā)企業超産增收
具體内容:對(duì)2022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限上批發(fā)業企業,四季度同比增速達20%、30%以上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10萬元、2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2022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企業,四季度銷售額同比淨增5億元、10億元以上的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20萬元、3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2022年新增入庫企業四季度銷售額3億元、6億元以上的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10萬元、2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申報條件:(1)合肥市範圍内通過(guò)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批發(fā)企業;(2)2022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,且四季度銷售額同比增速20%以上;或2022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,且四季度銷售額同比淨增5億元以上;(3)2022年新增入庫企業且四季度銷售額3億元以上的可視爲符合條件。
申報材料:(1)2022年四季度商貿服務業超産激勵政策申請表(以下簡稱“申請表”,附件1);(2)加載統一社會(huì)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;(3)企業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和2022年10月、11月、12月統計報表(統計報表需在全國(guó)統計聯網直報平台中下載,2022年新增企業無需提供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統計報表);(4)企業2021年10、11、12月和2022年10、11、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2022年新增企業無需提供2021年10、11、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);(5)産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(附件2)。
聯系處室:市商務局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,63538360
(二)支持限上零售企業超産增收
具體内容:對(duì)2022年零售額3億元以上的限上零售業企業,四季度同比增速達10%、15%以上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10萬元、2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2022年零售額10億元以上企業,四季度零售額同比淨增5000萬元、1億元以上的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20萬元、3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2022年新增入庫企業四季度零售額1億元、2億元以上的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10萬元、2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申報條件:(1)合肥市範圍内通過(guò)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零售企業;(2)2022年零售額3億元以上,且四季度同比增速10%以上;或2022年零售額10億元以上,且四季度零售額同比淨增5000萬元以上;(3)2022年新增入庫企業且四季度零售額1億元以上的可視爲符合條件。
申報材料:(1)申請表(附件1);(2)加載統一社會(huì)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;(3)企業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和2022年10月、11月、12月統計報表(統計報表需在全國(guó)統計聯網直報平台中下載,2022年新增企業無需提供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統計報表);(4)企業2021年10、11、12月和2022年10、11、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2022年新增企業無需提供2021年10、11、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);(5)産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(附件2)。
聯系處室:市商務局市場運行調節處,63538375
(三)支持限上住宿餐飲企業超産增收
具體内容:對(duì)2022年營業額3000萬元以上的限上住餐業企業,四季度同比增速達15%、25%以上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5萬元、1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2022年營業額5000萬元以上企業,四季度營業額同比淨增500萬元、1000萬元以上的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20萬元、3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2022年新增入庫企業四季度營業額1000萬元、2000萬元以上的,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不高于5萬元、1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申報條件:(1)合肥市範圍内通過(guò)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住宿、餐飲企業;(2)2022年營業額3000萬元以上,且四季度同比增速15%以上;或2022年營業額5000萬元以上,且四季度營業額同比淨增500萬元以上;(3)2022年新增入庫企業且四季度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的可視爲符合條件。
申報材料:(1)申請表(附件1);(2)加載統一社會(huì)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;(3)企業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和2022年10月、11月、12月統計報表(統計報表需在全國(guó)統計聯網直報平台中下載,2022年新增企業無需提供2021年10月、11月、12月統計報表);(4)企業2021年10、11、12月和2022年10、11、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2022年新增企業無需提供2021年10、11、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);(5)産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(附件2)。
聯系處室:市商務局商貿服務管理處,63538361
四、其它說明
1.本政策執行期爲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按照“就(jiù)高不重複”原則執行,資金實行總量控制。
2.企業對(duì)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申報各項獎補資金的單位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(附件2)。對(duì)弄虛作假、騙取資金的,予以追回,3年内不得申報産業政策;情節嚴重的,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。
3.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統計報表數據出現不一緻的情況,按就(jiù)低原則認定數據(均以同一類表确定同比增長(cháng))。
4.企業申報材料蓋章紙質版一式兩(liǎng)份請于2月10日(星期五)下班前提交至翡翠路398号管委會(huì)B座4樓2423辦公室。
聯系電話:區自貿局商貿處,63679223
附件:1.合肥市2022年四季度商貿服務業超産激勵政策申請表
2.産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
合肥經(jīng)開(kāi)區自貿試驗區管理局
2023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