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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通知公告

關于《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、衆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補充通知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機頁面(miàn)二維碼 2022/8/31     浏覽次數:    

各市科技局:

現將(jiāng)《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、衆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補充通知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
 

 

安徽省科學(xué)技術廳

2022年8月29日

 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、衆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的補充通知

 根據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安徽省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科技成(chéng)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皖政〔2022〕64号)文件要求,按照達标即準原則支持建設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,現對(duì)《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、衆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皖科區〔2020〕21号,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補充如下:

一、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、衆創空間認定備案實行常态化受理,省科技廳每年不再統一發(fā)布申報通知。各地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可随時提交申報材料,市級科技部門根據《管理辦法》進(jìn)行審核後(hòu),分批推薦至省科技廳,省科技廳視情況每年不低于2批次公布認定備案結果。

二、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、衆創空間認定備案程序中,市級科技部門可不組織專家評審,應按照《管理辦法》規定的認定、備案條件嚴格審核,將(jiāng)符合條件的推薦到省科技廳。省科技廳對(duì)各市推薦的申報材料進(jìn)行複核,原則上不再開(kāi)展抽查。

三、暫停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、衆創空間資格複審。

四、將(jiāng)績效評價工作作爲省級及以上孵化載體管理的基礎性工作,進(jìn)一步優化績效評價指标,績效評價指标數據以孵化載體火炬統計報表數據作爲依據。建立退出機制,連續兩(liǎng)年績效評價排名靠後(hòu)(含不按要求填報火炬統計報表數據)的孵化載體,將(jiāng)取消資格。

五、本通知有與《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、衆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皖科區〔2020〕21号)内容不相符的,按照本通知執行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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