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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通知公告

關于蚌埠市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獎補措施的通知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機頁面(miàn)二維碼 2022/1/26     浏覽次數:    
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,市各有關單位:
     爲貫徹落實中央“六穩”“六保”決策部署,統籌推進(jìn)2022 年春節期間全市疫情防控和經(jīng)濟社會(huì)發(fā)展,全力做好(hǎo)企業穩産留 工工作,确保企業生産有序、務工人員就(jiù)業穩定,倡導和保障外 來務工人員“留蚌過(guò)年”,确保一季度平穩開(kāi)局,經(jīng)市政府同意,現制定以下獎補措施。

一、支持企業穩定生産
     堅持“防疫情、促發(fā)展”兩(liǎng)不誤,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春 節穩定生産,對(duì)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增長(cháng)10%及 以上的,分級給予每戶最高30萬元的獎勵。具體爲, 2021年度應 稅銷售收入在10億元以上(含10億元)的,一次性獎補30萬元; 5億元—10億元(含5億元)的,一次性獎補20萬元; 1億元—5 億元(含1億元)的,一次性獎補10萬元; 1億元以下的,一次性獎補5萬元。
     二、支持企業穩崗留工
     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制定外地員工春節期間生産、錯峰避 峰放假安排或調休計劃,積極引導外來務工人員留蚌過(guò)年。對(duì)2022 年1月26日(小年)至2月9日期間(以下簡稱“春節期間”) 留蚌,且在蚌繳納社會(huì)保險的非我市戶籍員工,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準發(fā)放一次性過(guò)節補貼。

    三、支持重點項目不停工
     鼓勵重點項目春節期間持續建設,對(duì)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 工業類重點項目以及總投資億元以上的非工業類重點項目不停工 的,春節期間留蚌參加項目施工,且在蚌繳納社會(huì)保險的非我市 戶籍員工,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準發(fā)放一次性過(guò)節補貼。
     對(duì)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及不停工重點項目單位在春節期間留蚌 的其他員工、未在蚌繳納社會(huì)保險的外市務工人員、勞務派遣人員等在蚌務工人員,鼓勵用工單位春節期間給予一定關愛補助。
     四、做好(hǎo)企業服務
    各縣區要嚴格落實包保責任,通過(guò)四送一服、走訪調研等形 式,廣泛開(kāi)展春節前服務企業活動,主動做好(hǎo)春節期間企業、項目的服務和保障工作,爲企業提供專業、精準服務,切實幫助企 業解難題、辦實事(shì),全力保障企業做好(hǎo)疫情防控、有序生産與穩 産留工等工作,要按時做好(hǎo)政策兌現,做到“免申秒兌”,确保各 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。
     五、營造良好(hǎo)氛圍
    各縣區要加大宣傳力度,廣泛做好(hǎo)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,切 實提高政策措施的知曉度、覆蓋面(miàn)。充分發(fā)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 新平台作用,廣泛宣傳穩産留工、暖心惠企等方面(miàn)的政策措施, 引導企業正常生産經(jīng)營、鼓勵外地員工留蚌過(guò)年,努力營造就(jiù)地 過(guò)年良好(hǎo)氛圍。 
六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
     春節期間,各企業要強化疫情防控主體責任,加強疫情防控 重點物資儲備,嚴格落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 急指揮部各項防疫要求,做好(hǎo)中高風險地區返蚌人員排查和健康 監測,科學(xué)、精準做好(hǎo)疫情防控工作。
    本獎補措施的獎補資金由各縣區财政承擔,市級财政及時給 予縣級财政30%、區級财政50%的獎補。本獎補措施由市經(jīng)濟和信 息化局、市人力資源社會(huì)保障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市财政局 負責解釋。
附件:1. 蚌埠市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獎補措施實施細則
           2. 2022年春節期間企業留蚌市外籍員工花名冊
      3. 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資金申報表
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4. 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資金申請承諾書
蚌埠市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局  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)保障局   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    蚌埠市财政局
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2022年1月25日


附件1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蚌埠市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
     獎補措施實施細則爲貫徹落實《關于蚌埠市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獎補措施的通知》精神,本著(zhe)統籌協調、公開(kāi)透明、簡化流程和 提高效能(néng)的原則,明确各政策條款的申報要求、申報材料、申報 流程和責任單位,制訂本實施細則。
     一、支持企業穩定生産
     (一)申報要求
     1. 蚌埠市(含三縣)轄區内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(不含采礦 業,電力、熱力、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);
     2.  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增長(cháng)10%及以上。
     (二)獎補标準
    2021年度應稅銷售收入在10億元以上(含10億元)的,一 次性獎補30萬元; 5億元—10億元(含5億元)的,一次性獎補 20萬元; 1億元—5億元(含1億元)的,一次性獎補10萬元; 1 億元以下的,一次性獎補5萬元。
    以上政策企業免申即享, 4月25日前,各縣、區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部門會(huì)同财政部門梳理符合穩産獎補條件的企業名單,并于4月底前將(jiāng)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。
     二、支持企業穩崗留工
     (一)申報要求
1. 蚌埠市(含三縣)轄區内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(不含采礦 業,電力、熱力、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)在蚌繳納社會(huì)保險的 非我市戶籍員工(以身份證号碼爲标準);
     2. 春節期間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。
     (二)獎補标準
     1. 對(duì)符合條件的市外籍員工,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準發(fā)放 一次性過(guò)節補貼;
     2. 申報企業在2022年1月30日前先行將(jiāng)一次性留蚌獎補發(fā)放給符合條件的員工個人;
     3. 政策申報主體爲企業,由員工所在企業統一申報。
     (三)申報時間
     2022年2月10日—2月16日, 申報企業向(xiàng)所在縣(區)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部門提交申報材料。
     (四)申報材料
      1. 《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資金申報表》;
      2. 《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資金申請承諾書》;
     3. 企業留蚌過(guò)年市外籍員工2月9日的“通信大數據行程卡” 截圖或其他行程佐證材料;
      4. 企業留蚌過(guò)年市外籍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等戶籍證明材 料;
      5. 企業留蚌過(guò)年市外籍員工的2022年1月份的社保繳納證 明;
      6.  2022年春節期間企業留蚌市外籍員工花名冊。
   各縣、區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部門會(huì)同人力資源社會(huì)保障部門、财政部 門審核無誤後(hòu), 2022年2月28日前將(jiāng)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。
     三、支持重點項目不停工
     (一)申報要求
      1. 春節期間不停工的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類重點項 目以及總投資億元以上的非工業類重點項目;
      2. 在蚌繳納社會(huì)保險的非我市戶籍員工(以身份證号碼爲标 準);
      3. 春節期間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;
      4. 重點項目需在投資項目庫中;
      5. 不停工的重點項目由所在縣(區)認定。
    (二)獎補标準
     1.  對(duì)符合條件的市外籍員工,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準發(fā)放 一次性過(guò)節補貼;
    2.  申報項目企業在2022年1月30日前先行將(jiāng)一次性留蚌獎 補發(fā)放給符合條件的員工個人;
     3.  政策申報主體爲項目實施單位。
    (三)申報時間
     2022年2月 10日—2月 16日,工業類重點項目向(xiàng)所在縣(區) 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(huì)保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;非工 業類重點項目向(xiàng)所在縣(區)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(huì) 保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。
    (四)申報材料
    1. 《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資金申報表》;
    2. 《2022年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産留工資金申請承諾書》;
   3. 企業留蚌過(guò)年市外籍員工2月9日的“通信大數據行程卡” 截圖或其他行程佐證材料;
    4. 企業留蚌過(guò)年市外籍員工的身份證等戶籍證明材料;
    5. 企業留蚌過(guò)年市外籍員工的2022年1月份的社保繳納證 明;
    6.  2022年春節期間企業留蚌市外籍員工花名冊。
  各縣、區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部門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(huì)同人力資 源社會(huì)保障部門、财政部門審核無誤後(hòu), 2022年2月28日前將(jiāng)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。
    四、其他說明事(shì)項
    (一)企業未按時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的,視爲自動放棄,不再受理。
   (二)對(duì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企業申報資格:
    1.  因企業疫情防控不到位或違法違規,産生重大事(shì)故或其他惡劣影響的;
    2. 企業申報材料不實、弄虛作假、騙取财政資金的,取消申報資格的同時,取消其三年内所有财政資金申報資格;
    3. 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爲,造成(chéng)嚴重社會(huì)影響的。
   (三)市級财政給予縣級财政30%、區級财政50%的獎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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